藥企不能正常供貨,成本上漲是主因
10月26日,遼寧衛計委經過對部分藥品生產、配送企業進行生產和儲備情況的調查、梳理和甄別,發布了《2016年第2號藥品短缺預警預報的通知》。
《通知》顯示,這份藥品短缺的預警預報,是基于遼寧全省15個醫療機構短缺藥品監測點、20個藥品經營企業短缺藥品監測哨點及部分藥品生產企業報告的數據,和6~9月份全省各級醫療機構、藥品生產(配送)企業共上報的256條藥品短缺信息。
在預警通知里公布的短缺藥品中發現,有29種藥品現已停止生產、7種藥品產能不足、18種藥品企業不能正常供應。從遼寧衛計委梳理的原因來看,這些藥企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停產;有的是產能不足;有的是原料短缺、價格上漲;也有藥企干脆表示不能按中標價供應。在各式各樣的原因里,價格因素占很大比例,都和生產成本上漲有著莫大的關系。
遼寧衛計委約談11藥企,警告5藥企
在這份通知中得知,從10月9日起,遼寧省衛生計生委按照程序對核查過程中確認為供應不足、不及時的36個中標藥品開展了進一步調查。在對相關21家生產企業書面說明情況的基礎上,對涉嫌通過控銷違規漲價的11家生產企業進行了約談。通過約談和溝通,大多數企業均表示盡快糾正未能及時、足額供貨的行為,保證按中標價及時供貨;仍有部分企業堅持不能按中標價供貨。
經遼寧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對于已承諾按照中標價及時、足額供貨的生產企業,不予處罰;對于不能按中標價及時、足額供貨的國藥集團容生制藥有限公司、天津藥業集團新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上海運佳黃浦制藥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山明興制藥有限公司等5家生產企業給予警告。
同時遼寧衛計委表示,如果再次發生違規擅自漲價或通過控銷手段不及時、足額供貨的行為,經查實后將納入遼寧省醫藥購銷誠信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