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衛生總費用是反映一定時期內用于衛生服務支出的資金總額。
記者獲悉,“十二五”期間,本市衛生總費用籌資總額從2011年977.26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1834.75億元,年均增長15.24%;占GDP比重也由6.01%上升到7.97%,年均提高0.49個百分點;本市人均衛生總費用也從2011年的4841.29元增長到2015年的8453.14元,年均增長13.17%。以上各指標均增長較快,并且一直處于全國前列。
此外,本市衛生總費用籌資結構在不斷優化。社會衛生支出比重逐步提高,由2011年的46.37%升至2015年的58.31%。個人現金衛生支出比重則在穩步下降,由2011年的25.44%降至2015年的17.39%。
具體來說,在各項籌資來源中,2015年較上年相比,社會衛生支出增長最快,增長了19.03%;政府衛生支出增長12.00%;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增長2.08%。從籌資增長的構成來看,社會衛生支出增量為179.30億元,政府衛生支出增量為51.43億元,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增量為9.38億元,分別占當年增長總額的74.67%、21.42%和3.91%。
值得一提的是,在增長最快、增量最大的社會衛生支出中,商業健康保險費增量為94.16億元,占籌資總額增量的比例為39.21%,增速達到61.62%,成為當年衛生總費用增長的主要驅動因素,在衛生總費用14個百分點的增速中有5.76個百分點是商業健康保險的貢獻。
同時,2015年,政府、社會、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占籌資總額的比重分別為24.30%、58.31%、17.39%,分別比上年變化-0.43、2.46、-2.03個百分點。
其中,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為17.39%,較上年下降2.03個百分點;城鄉居民人均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別為2.90%和5.25%,較上年下降0.44和1.13個百分點。這表明,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高于個人現金衛生支出的增速,居民就醫負擔在進一步下降。
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將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降至30%以下作為衛生改革的目標之一。WHO則指出,只有當個人現金衛生支出降低到衛生總費用的15%~20%時,經濟困難和因病致貧發生的機會才能降低到可以忽略的水平。本市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已降至較低水平,衛生籌資結構的合理性、衛生籌資的公平性提高。